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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案说法对方违约了,我能请求精神损害

来源:婚庆 时间:2024/8/3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聚焦现实社会的热点、难点,内容丰富鲜活,每一个条文都关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我们每个人的衣食住行,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从基本原则到具体法条、从公民权利到市场经济、从私人生活到人格权利、从出生到死亡,民法典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为了让读者进一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变化,我们特地开设了栏目,邀请到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政律师。他将结合民法典并以各地刚刚审判的第一案为例,为大家进行细致地解读。一、案件回顾拥有一场童话般的婚礼是每一对新人的梦想,可是浙江宁波的一场婚礼却出现了新娘的名字被写错的尴尬情况。年10月11日,新郎新娘与某婚庆公司签订了《婚礼策划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两位新人支付给某婚庆公司场地布置费2.6万元、人员服务费1万余元。婚礼当天,两位新人发现,酒店迎宾区所有照片海报中新娘的名字却是错的,不仅如此,现场还出现吊顶高度过低、舞台高度降低等混乱情况,在婚礼仪式过程中,新郎每走一步都会撞到吊顶上的金色线帘。此外,婚礼现场还存在舞台背景线帘未安装、路引鲜花摆放与合同约定有出入等问题。婚礼结束后,这对新人将婚庆公司诉至宁波鄞州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婚庆公司退还场地布置费2万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婚庆公司未能全面了解场地问题,且擅自改变现场布置,迎宾台处摆放的新娘名字全部错误,使得婚礼现场的布置与预期效果严重不符。此外,婚礼对于新人来说是一种精神利益的体现,这种场景已经不可复制、不可再现,婚庆公司的违约行为给新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婚庆公司返还场地布置费1.3万元,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元。婚庆公司制作的效果图,图片来源:宁波鄞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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