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多年的董先生和女友,在双方亲朋好友的见证下走进婚姻殿堂。为了给婚礼留下一个美好回忆,董先生联系了一家婚庆公司负责婚礼事宜。年3月,两人举办了幸福美满的婚礼仪式。未曾想,一个月后,小夫妻在数个网络平台刷到自己的结婚现场,无意间成了小“网红”。这是什么情况?
近期,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件回顾
年11月,董先生与美心文化公司签订《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约定由美心文化公司为其提供婚庆服务,包括司仪、化妆、摄影、摄像、婚礼布置等。
年3月,董先生夫妇举行了结婚典礼。
次月,董太太在某网络平台上无意间刷到文化公司制作完成的自己的婚礼照片及视频,载有夫妇二人的肖像、姓名、婚礼日期等信息,发布日期为婚礼次日。
董先生立即打开婚礼策划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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